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實施標準地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推進實施標準地制度是在我省已經推廣實施的對賭協議和極簡審批等制度的一次融合和提升,要有效對接多審合一、多測(驗)合一、多證合一以及容缺審批、承諾告知等極簡審批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措施,充分發揮改革疊加效應,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審批效率。
《通知》所稱的標準地是指在完成建設項目相關區域評估基礎上,明確建設項目投資強度、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等履約承諾控制指標后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適用于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重點產業園區具備條件的產業項目用地管理工作,具體包括先行推廣極簡審批的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趪腋咝录夹g產業開發區、海南老城經濟開發區、??诿腊部萍夹鲁?、海南生態軟件園、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東方臨港產業園和海南灣嶺農產品綜合物流園等產業園區具備條件的產業項目用地管理工作。其他產業園區由省政府評估論證后,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推廣極簡審批后同等適用。
關于推進實施標準地制度的主要任務,《通知》明確:完成標準地項目區域評估工作;構建標準地出讓控制指標體系;提前做好標準地收儲;改革標準地供應方式,標準地可采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以及競報年度稅收指標、帶項目協議出讓(出租)、雙信封招標等方式供應;明確標準地用地履約要求;加強標準地項目審批服務;規范標準地項目按標驗收;建立標準地供用地全過程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