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廳等關于加強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民族事務局,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省屬欠發達國有農場)、省屬欠發達國有林場:
根據《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國家林草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下簡稱銜接資金)使用管理,推動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現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圍繞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堅持“總體穩定、突出重點、聚焦關鍵、壓實責任”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優化資金使用結構和支持重點,創新資金使用方式,強化資金項目管理,為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銜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保持過渡期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穩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銜接資金比重,力爭過渡期內脫貧人口收入增速高于當地農民收入平均增速,更多依靠發展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突出重點地區、重點群體和重點內容,繼續傾斜支持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強化聯農帶農富農機制,優先支持監測對象、脫貧戶增收,推動幫扶產業提檔升級、提質增效。聚焦短板弱項和關鍵環節,彌補農村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和急需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設施項目,支持全產業鏈的關鍵環節和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產業。壓實市縣項目和資金管理主體責任,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管理責任,凝聚資金使用管理合力,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對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傾斜支持
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將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擺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突出位置,統籌整合各方資源,強化對重點幫扶縣的支持。在分配中央和省級銜接資金等相關涉農資金時,繼續對省重點幫扶縣予以傾斜支持。強化對重點幫扶縣的工作指導,督促指導編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實施一批補短板促發展項目,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資金支持重點
?。ㄒ唬﹥炏戎С致撧r帶農富農產業發展。
1. 重點內容。2022-2025年度,中央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的比重分別不低于55%、60%、65%、70%,且不低于上年度占比;2023-2025年,中央、省、市縣三級銜接資金合計用于產業的比重調整為不低于55%,且不低于上年度占比。各市縣要把抓鄉村產業發展擺在突出位置,圍繞熱帶特色高效產業及必要的產業配套基礎設施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重點支持當地具有較好資源稟賦、良好市場前景、帶動增收能力強的種養業,延伸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和以農業產業為主體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統籌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業。
2. 關鍵環節。聚焦全產業鏈發展的短板弱項,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延伸產業鏈條,促進提檔升級。支持通過購買技術服務、技術合作等方式,推廣實施良種良法和先進生產加工技術。支持建設配套于具體產業項目的農業生產設施,以當地農產品為主要原料供應的加工、產地冷藏保鮮等產業配套設施,鼓勵建設標準化生產、加工、倉儲基地。支持農產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產銷對接,促進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
3. 扶持方式。各市縣可結合實際,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重點產業、重點環節,具體由市縣根據產業類型和支持環節論證選擇。補助標準由市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獎補金額不超過企業利用非財政性資金對該項目新增投資額的30%(獲得獎補的新增投資不宜重復享受財政扶持政策),并建立健全聯農帶農富農機制,確保群眾就業收入、產銷對接收入等可量化指標不低于財政補助金額。落實精準幫扶要求,中央和省級銜接資金要優先保障到人到戶項目的資金需求,重點支持監測對象、脫貧戶發展生產增收。通過完善獎補政策設計,引導其擴大種植養殖規模、應用良種良法、調整優化生產結構等,通過參與生產提高家庭經營性收入。
依托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實施的產業項目,財政投入資金應優先形成固定資產。資產入股合作項目應避免借“產業幫扶”名義變相開展“資金借貸”。資產租賃合作項目,應通過招投標、競爭性談判、村民“一事一議”等方式確定合作主體,并結合項目資產規模、幫扶帶動利益聯結機制、周邊市場行情等因素綜合確定資產租金。村集體產業項目應積極探索完善“村集體+”產業運營模式,補齊技術、人才、市場、品牌等短板弱項,推動鄉村產業向組織化、專業化、規?;l展。鼓勵市縣順應產業發展規律,立足縣域優勢資源稟賦,統籌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的各渠道資金,用好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共享農莊等項目建設,打造現代鄉村產業,壯大縣域富民產業,讓農民群眾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堅持公開公平原則選擇合作主體,切實營造自貿港良好發展環境。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申報的銜接資金項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機構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將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
4. 收益分配。產業項目應通過方案、協議等形式,明確土地流轉、就業務工、帶動生產、幫助產銷對接、資產入股、收益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鼓勵探索構建多形式綜合型利益聯結機制,避免簡單入股分紅,確保群眾充分受益,并向監測對象傾斜。資產入股合作項目要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合理確定項目投資周期,在不低于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前提下,可分項目建設期、運營期不同階段確定不同的收益分紅率;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項目資金到位后6個月,建設期內結合實際情況可不要求參與收益分紅。
5. 風險防范。銜接資金投入規模大于100萬元(含)的產業項目,原則上由鄉鎮政府(或市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與實施主體建立共管賬戶;未建立共管賬戶的,對單筆資金支出大于30萬元(含)的,實施主體應向鄉鎮政府(或市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后支付,并定期通報資金使用情況。要全面落實產業幫扶項目資金專賬管理。要建立健全產業項目運營監管制度,市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項目所在鄉鎮政府應定期跟蹤項目運營情況,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避免重建設輕監管的問題發生。
(二)統籌支持促進增收的其他相關領域。
各市縣可利用銜接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脫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發放就業補助(含幫扶車間補助、公益崗位補助和跨省就業交通補助等)、生產獎補和“雨露計劃”補助;利用省和市縣級銜接資金,對監測對象、脫貧人口給予務工獎補和省內縣外就業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
各市縣可利用銜接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支持實施興邊富民行動、民族手工業等特色產業發展。利用銜接資金(以工代賑任務)支持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帶動當地監測對象、脫貧人口等務工就業。利用銜接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林場鞏固提升任務)支持發展農場、林場的特色優勢產業,挖掘開發優勢資源。
(三)支持必要的基礎設施補短板。
1. 重點內容。扎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根據城鎮和村莊布局分類,支持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重點支持因地制宜補齊農村供水設施短板、穩步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許適當安排資金改善影響群眾基本生活條件的村內道路、橋梁、排水以及垃圾清運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支持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規劃建設,集中連片民族村寨整體規劃建設,推動民族村寨整體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護利用。用銜接資金支持的村內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要避免與其他渠道安排的資金重復。
2. 支持方式。各市縣可因地制宜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實施項目建設,具備條件的可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群眾就地就業。允許各市縣在科學規劃、統籌謀劃的基礎上,采取分領域推進的方式,解決符合資金用途的一兩項突出短板,看準一件抓一件;或者統籌相關領域資金,集中連片改善村內基礎設施條件,確保建一個成一個。利用銜接資金支持的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要根據發展水平、發展階段合理確定建設標準,杜絕形象工程。
?。ㄋ模﹪栏褚幏顿Y金使用。
1. 嚴格資金使用。低保、醫保、養老保險、臨時救助等有穩定、固定資金渠道的綜合保障措施,教育、衛生、養老服務、文化等有相應資金渠道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按原資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我省延續脫貧攻堅期內出臺的特惠性教育、醫療、住房補助等政策不得從省級和市縣級銜接資金中列支。
2. 拓寬資金用途。各市縣可按照不超過2%的比例從省級銜接資金中統籌安排項目管理費,主要用于項目前期設計、評審、招標、監理以及驗收等與項目管理相關的支出。鼓勵市縣探索實行批量集中競價等方式,提升項目管理費使用效益。
3. 杜絕用于負面清單事項。各市縣(欠發達國有農場、林場)要嚴格按照銜接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資金,不得將資金用于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無關的支出,包括:單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購置支出、修建樓堂館所、發放各種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性補助、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工作經費;償還債務本息、墊資或回購、注資企業、設立基金、購買各類保險等。
四、強化項目實施管理
(一)建立健全項目庫。銜接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選擇。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農墾控股集團)和省林業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業開展項目庫建設,編制項目入庫指南,完善項目庫建設管理制度,推動項目庫共建共享。各市縣(欠發達國有農場、林場)應高度重視項目儲備工作,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下年度項目申報、評審和入庫,避免出現“錢等項目”;12月15日前擬定下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報經市縣實施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或省農墾控股集團、省林業局審定后印發執行,同時抄送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入庫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有進有出,3年未執行的項目自動出庫,再次入庫按照新項目辦理。
(二)嚴把項目入庫質量。省林業局、省農墾控股集團、市縣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程序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和報批,督促項目實施主體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強化要素保障,優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效率。依托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實施的項目總投資500萬元(含)以上的,應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基礎設施類項目(含產業項目配套基礎設施部分)按照省政府印發的《海南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瓊府〔2019〕61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監察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瓊發改投資〔2017〕1845號)等有關規定,加快項目審批。項目單位提交項目申請時,應完成可行性研究、實施方案等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確建設內容、投資概算、預期績效目標、利益聯結機制、實施期限等。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對照入庫要求審核,確保入庫項目質量,資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啟動。分配到市縣銜接資金支持的項目,由市縣鄉村振興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牽頭匯總報市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市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欠發達國有農場和林場鞏固提升任務項目分別經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和省林業局審定后,一并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管理。在項目申報、評審、批復各環節,嚴格落實公告公示要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夯實項目施工準備。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年度資金安排,商財政部門及時制定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對于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項目,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提前做好項目開工準備。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時,要加強銜接資金與其他財政資金的統籌,同一項目整合不同渠道資金實施的,須在實施方案中明確說明,并區分不同資金的具體支持內容,避免交叉重復,不得利用中央銜接資金承擔明確由省或市縣履行的支出責任或者承擔的配套資金。年度預算批復后,需要進行政府采購、招投標的抓緊開展,符合規定的村莊小型建設項目可施行簡易審批,加快前期工作進度,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節。
(四)確保項目有序推進。項目具備施工條件后,項目實施主體要抓緊抓好實施工作,原則上要在明確的實施期限內完成,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實施內容,確需變更的要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除季節性限制等特殊原因外,原則上對資金下達后6個月以上項目仍未開工且已明確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商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予以收回資金,調整用于支持執行進度快的項目。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抓好項目實施工作跟蹤督促和質量監督,推動項目按計劃如期實施,完成后及時做好項目驗收報賬工作,并及時將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五、切實加強資金管理
(一)加快資金下達和支出進度。各級財政部門收到上級補助的銜接資金后,要根據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和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商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30日內完成資金測算分配和下達工作。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本級使用的資金分解到具體項目,其中提前下達資金要及時編入下年度部門預算,確保年度預算一經批復即可執行。納入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試點實施方案的銜接資金,可按整合規定安排項目,督促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各市縣要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或合作協議(協議應根據項目合作實施方案約定分批次撥付款項的金額和時間)及時辦理資金撥付,不得為了抬高支出進度“以撥代支”。要確保項目投資與預算安排相銜接,除質保金和續建項目外,當年資金不能用于彌補往年項目資金缺口。規范列支銜接資金,銜接資金原則上在“21305”科目列支,并嚴格按照銜接資金管理辦法使用管理。
(二)落實全面績效管理。各相關主管部門承擔項目績效主體責任。落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鏈條。強化績效目標管理,銜接資金支持的具體項目,事前應明確項目績效目標,未明確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安排預算。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扎實開展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作為以后年度申請項目、資金分配的依據。落實資金項目管理各環節的公開公示要求,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開展定期跟蹤督促。市縣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定期調度本部門管理的項目實施進度和銜接資金支出進度,每月5日前報送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接受日常監管。同時,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匯總各市縣和欠發達國有農場、林場季度情況于每季度結束后次月10日前報送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并抄送財政部海南監管局、省財政廳。在項目推進重點環節或重要施工季節,根據需要開展專門調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資金政策落實情況跟蹤督促和調研,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推動不斷改進工作,確保銜接資金效益和項目成效。
(四)抓細政策落實工作。各市縣財政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出臺實施細則,全面加強銜接資金使用管理政策培訓,確保有序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進一步指導市縣制定完善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做好產業項目謀劃、申報和風險防控等。各市縣要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在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中落實好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推動鄉村振興不斷開創新局面。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脫貧攻堅以來省級出臺的相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鄉村振興局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海南省林業局
2022年6月11日
?。ù思鲃庸_)